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管理文件       2017-06-29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其中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术特长生”的认定

 

“学术特长生”标准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需名列本专业前50%,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参加由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CSSCI期刊(人文社会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学术研究期刊上以第一署名人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参加“挑战杯”等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其他国家级重要科技或实践活动竞赛获二等及二等以上个人奖项。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学生本人应为排名前二位的发明人。

 

对于个别在某方面特别出色的学生,如需突破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类)前50%的要求,应经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

 

二、“学术特长生”推荐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术特长生”可直接向所在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3名及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信。教授推荐信必须负责、详尽地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

 

2.院系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术特长生”有关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参加院系组织的推免生综合测评和排名,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院系进行公示,其中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均须进行网上公示。同时,院系将拟推荐学术特长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推荐信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术特长生”书面材料进行复审,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对确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4.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5.此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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